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南公开办发〔2020〕10号)要求,编制出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着重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采取钦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中心LED显示屏等多种公开渠道和方式,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和群众关切,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权力运行、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各类信息,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2020年全年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条。没有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公开,也未存在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有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对依申请信息能及时回复。2020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根据《钦南区贯彻落实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钦南公开办发〔2020〕8号)要求,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了责任,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本机关2017年-2019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以及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内容、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设置。一是按照《条例》新规定对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性文件等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二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9)119号),规范管理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发布信息,完善互动、回应功能。设有读网机制,安排专人每天检查信息发布情况,杜绝出现错误表述。2020年全年在政务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公开信息33条,工作动态栏目公开信息39条,机构概况栏目公开信息7条,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信息2条,政府年度报告栏目公开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信息3条,公开指南栏目公开信息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条。没有出现超时不更新信息现象,没有被上级通报情形。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建立建全信息发布机制,凡拟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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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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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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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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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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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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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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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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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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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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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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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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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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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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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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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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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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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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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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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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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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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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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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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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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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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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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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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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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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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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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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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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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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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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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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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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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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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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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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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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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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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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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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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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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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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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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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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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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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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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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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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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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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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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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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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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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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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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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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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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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公益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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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服务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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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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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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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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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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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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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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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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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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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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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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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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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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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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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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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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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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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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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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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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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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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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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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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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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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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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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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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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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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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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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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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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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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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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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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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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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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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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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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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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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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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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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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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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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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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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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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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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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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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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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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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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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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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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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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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纠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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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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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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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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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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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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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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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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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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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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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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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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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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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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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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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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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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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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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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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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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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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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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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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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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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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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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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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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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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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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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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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期盼还不相适应;其次是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少、身兼数职。对于上述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大对全局干部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能力素质。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丰富公开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开栏目,增大公开容量。
(三)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健全检查指导制度,强化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钦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xq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2楼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A205室。邮编:535099。电话:0777-2693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