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放管服”相关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钦南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有2个职能股及1个钦南区政务审批代办服务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数5名,事业编制数5名,2019年末实有人员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决算单位由1个独立核算单位构成,为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25万元,同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6.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6.2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人员资福利增加及其增加的基本支出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3.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4.其他收入 0万元,与去年一致。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去年一致。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一致。
(二)支出总计146.25万元,同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26.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8.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8.15万元;事业运行4.86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72万元。同比增加20.76万元,增长17.49%,主要原因是人员资福利增加及其增加的基本支出拨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8.88万元,增长107.77%,主要原因是由于缴费基数增加而增加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交的医保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由于缴费基数增加而增加的医保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5.333%,主要原因是由于缴费基数增加而增加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30.46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人员资福利增加及其增加的基本支出拨款。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2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30.46万元,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人员资福利增加及其增加的基本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行政运行78.1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4.8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72万元;主要用于上班时间误餐补助、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经费、“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专项保障工作经费等项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为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6.住房公积金5.9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7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绩效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一致,没有预算安排和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2019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一致,没有预算安排和经费支出。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一致,没有预算安排和经费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度年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一致,没有预算安排和经费支出。2019年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度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一致,没有预算安排和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1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1.13万元,增长34.15%。主要原因是人员资福利增加及其增加的基本支出拨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评价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89.6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