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南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0〕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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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