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1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大番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加强乡镇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和功能优化,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7个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将林业站、交通站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并更名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维持副科级机构规格不变。主要负责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在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不再保留林业站、交通站。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社会保障服务所更名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扶贫、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扶残助残、低保等事务性工作。
(3)、卫生健康服务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卫生健康服务所。主要负责公共卫生、卫生健康、卫生应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更名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主要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
(5)、水利水土保持站。保留水利水土保持站,主要负责水利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河长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水利水土保持站由区水利局管理调整为镇政府管理。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退役军人服务站。保留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优抚帮护、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7个事业乡镇管理事业单位: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本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部门编制人数38人,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事业人员为35人,交通站1人,在编自筹人员1人。退休15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10.25万元,是2022年新增二层预算单位。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0.25万元。其中:本级经费拨款510.25万元,中央、自治区市补助拨款(上级补助)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10.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8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4.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3.94%;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92%;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2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1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0.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510.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382.03万元,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发放事业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荣誉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镇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16.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3.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镇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37.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7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大番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纳入大番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382.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集中采购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未入编有:卫生健康服务所有小型普通客车1辆,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有越野车1辆。
(五)1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实时)(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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