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司法所:
根据钦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党员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钦南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钦南区2020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南组通〔2020〕21号)精神的通知要求,经钦南区司法局党组研究,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我局定于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举办2020年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全区农村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共3天。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12:00到金湾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三、培训地点
金湾国际大酒店
四、培训对象及人员分配
钦南区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村(居)人民调解员、治保主任、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农村“法律明白人”等群众工作骨干,村“两委”干部约150人。
五、课程设计
乡村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技巧、民法典知识,组织学员分组交流讨论、模拟调解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优先安排未参加培训的同志报名,已参加过2016年、2017年、2018、2019年司法行政系统举办的类似业务培训班的人员,勿重复参训;
(二)请各司法所严格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分配名额汇总本镇(场、街道)参训人员,并于10月14日下午18时前将填写好的《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njcsf@126.com);
(三)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应另派其他负责同志参加。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核查、防护措施;
(四)请参会人员戴口罩,按指定位置就座。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书面请假并经批准;
(五)学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按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六)需要住宿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安排食宿。五个街道辖区的学员不安排住宿;
(七)培训筹备及其他工作由钦南区司法局负责。
联系人:吴冠蒞:18377752918 0777-2824543
严 幸:13907871257 0777-2810148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表
钦南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