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英皇、黄秀凤、张明、曾昇同、钟艳、苏伟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郑屋村就业用地问题的建议》(9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郑屋村23.8亩就业用地清表验收单、清表范围图纸等材料于2022年5月12日送市城投,因该项目渋及钦州学院、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钦州市职教中心、钦州市第四中学,我中心正在协调以上5个项目业主及市自然资源局完善清表验收单及图纸,尽快完成清表土地并交付使用。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钦南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