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区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近期,钦南区教育局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聘任了135名法治副校长(副园长),任期3年。
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将协助各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法治副校长将有效提升我区校园普法力度,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有效防范校园欺凌,有效保护学生权益,进一步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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