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置换钦南区2021年脱贫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的请示》(钦南财报〔2021〕5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2021年上级衔接资金安排的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资金966.7万元调整置换从本级衔接资金中安排。其中,中央23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调整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工程项目、大番坡镇青龙村委钟屋村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自治区66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调整为民族团结发展项目、沙埠镇分界村委大村土地窝小型桥梁建设项目、康熙岭镇新南村委2021年小型桥梁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点配套项目;市级72.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调整为乡村振兴示范点配套项目。
请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安排调整,区乡村振兴局做好项目实施调整。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