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报来《关于要求将2021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款继续安排使用的请示》(钦南财报〔2021〕5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2021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8.55万元安排到新增基础设施项目。其中,久隆镇新圩村委2021年冧埚进村道路硬化项目14万元,久隆镇高明村2021年高禾进村道路硬化项目18万元,丽光场均田村委2021年割麻麓进村道路硬化项目26万元,黄屋屯镇屯安村2021年米龙进村道路硬化项目14.55万元,黄屋屯镇屯显村委2021年红旗水坝灌溉涵洞修复项目5万元,那丽镇土地田村委旱垌自然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1万元。
请区乡村振兴局按相关要求组织好项目实施,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的监管。
2021年 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