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2021年7月21日下午5时10分许,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大番坡村委大官冲村、由广西国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钦州市大番坡经青龙、新联、埠头至岭门三级公路No.1标段项目的道路施工工地上,一辆挖掘机在倒车作业过程中碾压到一名村民,造成1人受伤。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汲取教训,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广西国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甲忠好 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郭 栋 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胡文强 区总工会宣教与网络工作部负责人
叶建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级科员
连昌营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副股长
黄齐源 大番坡镇副镇长
刘俞江 大番坡镇派出所教导员
陈奉昌 区应急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曾 德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员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