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关于审核钦州二次雷达站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报批方案的请示》(钦南人社报〔202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办〔2008〕1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钦州二次雷达站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报批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