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埠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2020年11月12日下午17时许,位于钦南区黎合江工业园区钦州市永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内的钦州市垣发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雇请工人对铁棚进行维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汲取教训,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钦州市垣发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12”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甲忠好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吴 海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中立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
黄志贵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股副股长
黄达瑞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黄大原 区总工会专职工作者
黄亮宏 沙埠镇副镇长
陈鹏宇 沙埠派出所副所长
易志刚 金窝工业园管委副主任
陈奉昌 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翁理成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曾 德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员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联系人:陈奉昌,联系电话:13217771975)
2020年11月27日 |